溫室氣體盤查
溫室氣體盤查與揭露
自 2022 年起,達興材料依循 ISO 14064-1:2018 標準辦理溫室氣體盤查,盤查範圍與本公司財務報表揭露範圍一致,包含總公司中科廠及中港廠。子公司因尚未有實際營運活動,故未納入盤查範圍。
本公司採用營運控制權法量化範疇1、範疇2及範疇3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每年委由第三方驗證機構進行查證並取得查證聲明,以確保盤查數據之可靠性與完整性。透過系統化盤查與揭露,本公司得以完整掌握廠區直接排放及價值鏈相關之間接排放情形,並以此為基礎持續精進溫室氣體管理作為與減碳行動。
| 溫室氣體查證項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
| 範疇 1:直接溫室氣體排放 | 1,708 | 761 | 673 |
| 範疇 2: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6,136 | 6,317 | 6,139 |
| 範疇 3: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 14,175 | 15,576 | 20,003 |
- 單位:公噸 CO₂e,排放量數據簡化至個位數呈現。
溫室氣體查證聲明書:ISO14064-1:2018
- 發證機構:DNV
- 查證範圍:與公司財務報表相同,包含總公司(中科廠、中港廠)及子公司(因無實際營運,經排除於盤查範圍)
- 查證項目:範疇 1、範疇 2、範疇 3

查證年度:2023 年
發證日期:2024/5/20

查證年度:2024 年
發證日期:2025/4/23

查證年度:2025 年
發證日期:2026/3/29
組織營運排放量 (範疇1、範疇2)
依據 2025 年溫室氣體盤查結果,範疇2(外購電力間接排放)約占總營運排放量 90%,為主要排放來源。達興材料持續透過提升能源效率及系統化節能措施降低廠區能耗,並擴大再生能源應用,包括建置自發自用太陽光電系統以及簽訂綠電轉供契約,以有效降低範疇2排放。範疇1(直接排放)約占總排放量 10%,主要來源為製程冷卻及冷藏冷凍設備使用之氫氟碳化物(HFCs)冷媒逸散。由於 HFCs 具高全球暖化潛勢(GWP),本公司參考 COP28 (Global Cooling Pledge) 及歐美國家相關管理規範,逐步導入低 GWP 低碳冷媒,並結合設備優化與排放管理措施,以降低製程與設備運作所產生的直接排放,確保本公司組織營運排放符合既定中長期減碳目標與路徑規劃。
範疇 1 直接排放
673公噸CO₂e

範疇 2 間接排放
6,139公噸CO₂e

範疇 1&2 總排放量
6,812公噸CO₂e


組織營運碳管理與減碳策略
2030 累積節電率目標
≥15%

2030 再生能源比例目標
≥10%

2030 減碳目標(既有廠房)
≥25%

| 項目 | 年度 | 永續目標 | 行動計劃 |
|---|---|---|---|
![]() 提升能源效率 | 2025 | 節電率 ≥1.5 % |
|
| 2030 | 累積節電率 ≥15 %(2022 - 2030年) | ||
![]() 驅動潔能轉型 | 2025 | 再生能源比例 營運總部:100%;新建廠房: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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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0 | 全公司再生能源比例 ≥10 % | ||
![]() 建構低碳廠區 | 2030 | 減碳目標 ≥25 %(既有廠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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