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
姓 名 | 審計委員會 | 薪酬委員會 |
林欣吾 (獨立董事) | V | V (召集人) |
鄭煒順 (獨立董事) | V (召集人) | V |
程肇模 (獨立董事) | V | V |
蔡志群 (獨立董事) | V | V |
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 董事會 及 本公司年報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其監督職責及負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所賦予之任務。其審議的事項包括:公司財務報表、公司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以及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審計委員會於其責任範圍內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請公司相關部門經理人員、內部稽核人員、會計師、法律顧問或其他人員提供相關必要之資訊。審計委員會得經決議委任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其所生之費用,由公司負擔之。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
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一) 年度工作重點:
1. 依據年度稽核計畫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評估
3. 財務報告審閱
4.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或報酬
5. 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6.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審議
7. 法規遵循
(二) 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召開 日期、期別 |
議 案 內 容 | 審計委員會 決議結果 |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112.02.22 第四屆第十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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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112.05.08 第四屆第十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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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10 第五屆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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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09 第五屆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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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四次定期會議,會計師就財務報告的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報告,以說明財務報告重要交易事項及內部控制查核情形。每年針對關鍵查核事項、年度查核規劃、抽核方法以及查核程序與獨立董事進行單獨溝通;若遇重大異常事項並得隨時召集會議。
主要溝通事項如下表:溝通日期 | 溝通重點 | 建議及結果 |
112.02.22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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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異議 |
112.05.08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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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10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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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03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 單獨溝通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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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09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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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情形
內部稽核主管每月之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均於次月底前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按季於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列席,就稽核報告、追蹤報告、年度稽核計畫、內控自行評估結果等進行報告與說明;每年針對年度稽核計畫與獨立董事進行單獨溝通。
獨立董事透過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稽核單位定期提供之稽核資料了解公司的營運狀況及稽核情形,雙方不定期透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管道有效率的進行溝通;若遇重大異常事項並得隨時召集會議進行討論。
主要溝通事項如下表:溝通日期 | 溝通重點 | 建議及結果 |
112.02.22 審計委員會 |
|
無異議 |
112.05.08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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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10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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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03 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 單獨溝通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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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1.09 審計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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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定期檢討組織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 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本屆薪酬委員會由四位獨立董事組成,至少每年召開二次會議。
運作情形
民國112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註) |
召 集 人 |
童 家 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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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100 | 舊任 |
召 集 人 |
鄭 煒 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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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100 | 連任 |
委 員 |
林 欣 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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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100 | 連任 |
委 員 |
程 肇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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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100 | 新任 |
委 員 |
蔡 志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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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0 | 新任 |
註: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12年8月7日委任第5屆薪資報酬委員。
薪酬委員會召開 日期、期別 |
議 案 內 容 | 薪酬委員會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112.02.22 第四屆第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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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照案通過 |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
112.11.09 第五屆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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